工信部征求意见: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产能总量
10 月 24 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修订《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提出,长江经济带地区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冶炼项目。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产能总量,严禁产能跨区域转移。有钢铁产能总量控制目标的省市不得接受其他地区转入产能。

专业版功能专业版功能
登录
体验专业版特色功能,拓展更丰富、更全面的相关内容。

行业标签

钢铁
icon订阅
能源
icon订阅
二维码

更多体验

前往小程序

二维码

24 小时

资讯推送

进群体验

logo
科技新闻,每天 3 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