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向 166 家外资企业发放经营试点批复,覆盖全部增值电信业务

6 月 3 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电信业务扩大开放,在北京、上海、海南、深圳等四地试点取消互联网数据中心等增值电信业务的外资股比限制。自 2025 年 2 月首批试点批复发放以来,已有 166 家外资企业获得批复,可依法开展相关增值电信业务。目前全国外商投资电信企业超 3100 家,经营范围覆盖全部 10 项增值电信业务,将为消费者带来多元服务和产品,构建开放活跃市场生态。下一步,工信部将持续推动电信领域对外开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进入市场,探索更多新业态,助力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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