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深化药械监管改革,医疗机构中创新药配备率已「非常高」
11 月 27 日

上海市发布《上海市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并举行新闻通气会解读。《若干措施》意在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从 6 方面提出 22 条举措:推进多项试点,如生物制品分段生产、医疗机构自行研制使用体外诊断试剂试点等。加速药械上市应用,明确审评审批时间预期,解决创新药进院难问题。实施全链条服务创新,为药械企业提供全流程服务。还涉及集采药品和商业健康险,对国家集采中选产品强化监管,扩大「沪惠保」药品保障范围,探索医保和商业保险同步结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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