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公布跨境理财通试点计划新优化措施,促进参与计划的持牌法团与客户沟通。主要安排有:参与机构可向非港南向通客户获一次性最长一年书面同意以解释产品资料。内地伙伴券商可应南向通客户要求安排三方线上对话,让参与机构解释产品资料。获客户一次性书面同意后,参与机构可提供伙伴券商拟备的个别投资产品研究报告,上述安排也适用于北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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