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全面加强私募基金监管,严控新设政府投资基金
6 月 5 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指导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针对私募基金行业存在的准入、监管、制度、协调及违法犯罪等问题,提出总体要求,从强化源头防控、全面加强监管、稳妥处置风险、推动规范发展、保障措施等方面构建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促进私募基金高质量发展,包括优化登记备案、严控政府投资基金新设、修订相关法律、加强科技赋能监管、压实各方责任、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机构清理、拓宽资金来源、培育中介服务机构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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