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福建省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十条措施》,提出强化金融供需对接,引导数创企业融资,举办政银企数对接会并推送企业信息。健全产业基金投资考核评价体系,完善投审会商机制,将培育独角兽、瞪羚企业情况纳入国有创投考核。优化政府投资基金跟投机制,适用尽职合规免责。建立让利机制,省级政府引导基金可提前让利退出,清算时可向基金管理机构和社会资本适当让利,最高不超政府出资部分收益的 50%。
行业标签
更多体验
前往小程序
24 小时
资讯推送
进群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