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邦股份:收到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11 月 25 日

恒邦股份公告,11 月 25 日收到山东证监局《关于对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查,两名独立董事 2025 年 8 月 11 日任期届满辞职致独立董事占比低于三分之一,公司未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不符合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其责令改正并记入诚信档案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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