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对深圳市前海睿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10 月 21 日

经查,深圳市前海睿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时未独立开展投资决策,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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