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科技公告,持股 5% 以上股东王新明、王红艳及山南神宇计划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 1482.72 万股(占总股本 3%)。王新明、王红艳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控股股东、实控人,山南神宇由王新明实控,三者为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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