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落实决策部署,助力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推进各地医保部门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流程,实现直接发放至个人。自 9 月起,江西、安徽、陕西等省全省推开,辽宁、江苏将于 11 月 1 日起全省实现。预计到 11 月 1 日,全国 25 个省份(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实现,未完全实现的有北京、天津等 7 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的统筹区占比近 9 成。各统筹区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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