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人员以商务交流、国际会展等为目的,经浦东国际机场进入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的,需由邀请机构提前48小时备案。紧急情况下可现场备案。境外人员可在区内停留30日,确需延长的,应提前24小时提交申请,延长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0日。
行业标签
更多体验
前往小程序
24 小时
资讯推送
进群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