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证券浙江分公司收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7 月 11 日

浙江证监局披露,大同证券浙江分公司在2021年4月至2024年3月期间,未有效管理互联网投资顾问人员及企业微信,导致未注册人员通过企业微信接触客户并进行营销,因此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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