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印发新型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对2024至2028年间并网的虚拟电厂运营商和新型储能企业给予资金奖励。其中,虚拟电厂资源聚合平台按调节能力获50元/千瓦・年奖励,单个平台上限150万元/年,奖励期3年。电桩V2G依据电网调节能力考核结果奖励,个人自用非智能充电桩在2024年底前替换为智能桩可获奖励,2025年后替换不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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