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与乐视品牌营销策划(北京)有限公司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民事一审判决书公布。案号为(2018)京0108民初57942号 … 一、被告乐视、乐融于本判决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原告百度连带支付2015年11月份、2015年12月份、2016年2月份拖欠的电影票款共计44292125元;二、案件受理费290776元,由被告乐视、乐融负担258642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公告费26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乐视、乐融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