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琦持股49%的上海妆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曾被行政处罚,决定机关为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决定日期为2020年6月10日,违法类型为「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 决定书文号为沪市监崇处〔2020〕302019001488号,行政处罚内容为罚款1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举报人在天猫上述地址商家处购买了菲诗蔻洗发水,该店家在网上虚假宣传该洗发水有防脱发功能,实际上没有,故来电投诉虚假广告。
更多体验
前往小程序
24 小时
资讯推送
进群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