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因未及时停止对侵权网站的解析服务成被告,法院判其无责
2019 年 12 月 24 日

因认为域名解析服务商未及时停止对侵害商标权网站的解析服务造成损害扩大,并拒绝披露域名注册人信息,原告阿鲁克股份公司(ALUK S.A.)、阿鲁克幕墙门窗系统(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鲁克上海公司)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将被告阿里巴巴云计算(北京)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立即停止解析服务,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0万元 … 日前,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驳回了二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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