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调整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22项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应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登记、入籍,接受监管,半挂车用的公路牵引车、9座及以下混合动力小客车(可插电)可用于往来内地的客、货运输作业。其他规定仍继续执行财关税〔2020〕54号文件。该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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