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瑞安市拟实施人才房票制度,向符合条件的人才发放房票,最高抵扣购房款的50%,并在10年内不得上市流通。人才房票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本市户籍、全职工作、无住房。A、B、C、D、E、F1、F2(与瑞安市「菁英人才」计划入选者)、F3类人才分别领取800万元(含税)、160万元、130万元、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人才房票。人才房票当年有效,使用人才房票所购住房应是人才本人完全产权或夫妻双方共有产权,抵扣金额不高于所购住房房款的50%。产权限制方面,人才住房自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起10年内不得上市流通周转、不得办理抵押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