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邮政条例》全文发布,自 2026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条例提出,县级以上政府应支持邮、快企业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并给予相关支持。明确经营快递业务企业有未经同意代确认收件、擅自投件到末端设施、抛扔快件致损毁等行为的,邮政管理部门将责令改正、警告或通报批评,拒不改正处 2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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