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完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公告
8 月 22 日

财政部发布政策,明确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纳税人可按月申请退还期末留抵税额。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申请退还第六个月期末新增留抵税额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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