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中马互免签证协定生效

2025 年 7 月 17 日

中马互免签证协定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生效,持中国公务普通护照、普通护照及马来西亚普通护照人员,以旅游、探亲、商务等为目的,可在对方国家免签停留不超过 30 日,每 180 日累计不超过 90 日。如需停留更久或从事工作、学习等活动,需提前申请相应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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