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苏州众二、苏州众六、苏州众之七、苏州众之八、苏州众十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335.82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99%。
行业标签
更多体验
前往小程序
24 小时
资讯推送
进群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