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信息报告将通过试点方式稳步推进
昨天

为进一步吸引外商投资,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扩大境内再投资,商务部发布规定,明确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投资设立企业、增资或购买股权时需履行信息报告义务。信息报告将通过试点方式推进,首批试点地区包括江苏、上海、天津等八地。相关企业需通过企业登记系统提交投资信息。其他事项仍按《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执行,公告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

专业版功能专业版功能
登录
体验专业版特色功能,拓展更丰富、更全面的相关内容。

行业标签

投融资
icon订阅
证券
icon订阅
化工
icon订阅
财经
icon订阅
logo
科技新闻,每天 3 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