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通知》2025 年 6 月 12 日财政部与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通知,要求境内外上市企业及已提前执行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企业继续执行该准则。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非上市企业可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选择简化处理措施。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新浪科技两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财联社 / 格隆汇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通知》新浪科技 / 钛媒体 / 第一财经展开全部报道专业版功能登录体验专业版特色功能,拓展更丰富、更全面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