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发布通知,要求自2025年3月31日起公立医疗机构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6月30日起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参考患者前3年度次均费用合理设定额度,并优化结算流程,原则上出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逐步实现24小时内结算,适用范围包括公立、医保定点及军队主办医疗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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