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地区名单公布
2024 年 12 月 26 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并公布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地区名单,包括北京市、上海市等 11 个省份和河北雄安新区。
回购增持贷款使用提速「贷」动资金超 527 亿元
华尔街见闻 / 第一财经
体验专业版特色功能,拓展更丰富、更全面的相关内容。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并公布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地区名单,包括北京市、上海市等 11 个省份和河北雄安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