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明年3月底前购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
2023 年 11 月 18 日

广西北海市发布通知,规定北海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在北海市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并委托北海公积金中心将款项转入售房企业用于支付首付款。同时,售房企业应支持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并与购房人约定付款方式条款并向住建部门提交申请。此外,北海市还发布了关于落实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相关事宜的通告,符合条件的人群可享受购房契税全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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