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互联网法院微信公众号,昨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一起案件,对于向不特定用户提供无障碍电影在线播放服务是否构成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作出了一审判决 … 原告发现被告未经授权,擅自通过其开发运营的App提供涉案影片无障碍版的在线播放服务,原告认为其行为侵害了原告对涉案影片享有的网络传播权 … 被告在涉案App无偿向残障人士提供无障碍电影符合上述情形,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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