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起诉「雷军电动」商标侵权获赔 40 万
2021 年 3 月 10 日
因认为商标「雷军电动」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将相关企业诉至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终审判决该商标的使用构成侵权,并判决使用单位潍坊瑞驰公司赔偿小米公司 4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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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认为商标「雷军电动」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将相关企业诉至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终审判决该商标的使用构成侵权,并判决使用单位潍坊瑞驰公司赔偿小米公司 4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