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告杭州联安安防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进行宣判。法院认定小米公司构成侵权,需承担1200万元损害赔偿责任,并承担杭州联安维权合理开支10.38万元,共计1210.38万元 … 判决书显示,联安公司2012年注册了第10054096号「米家」商标,注册有效期限自2012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6日。而小米方面宣布推出「米家」品牌的时间是在2016年 … 12月30日晚间,小米回应称,将提起上诉,双方的商标争议仍有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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