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电子商务法》不会追溯过往行为
2019 年 3 月 25 日

3月22日,东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东莞市税务局,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电子商务法》问答,率先就广大网络商家集中关心的几个问题作了一些说明 … 东莞市市场监管局指出,网店是否需要办理登记,由商家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客观判断,也可咨询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个体工商户可以使用网络地址作为经营场所申请,由常住地所在登记机关登记 … 《电子商务法》并没有对网店税收问题进行规制,也没有调整相关税收政策,仍按现行税(费)征管规定执行。《电子商务法》对该法生效以前的行为,不会进行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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