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最高法院周三裁定,三星电子必须要缴纳15亿韩元(约合134万美元)的公司税 … 这场诉讼源于2010年的一项专利授权协议。当时,三星电子与美国全球IP管理公司Intellectual Ventures达成了一项价值3.7亿美元的专利授权协议。IV称,与三星电子签署该协议的是其爱尔兰子公司IV IL。因此,三星电子有权享受韩国与爱尔兰的公司税豁免条款。但韩国税务官员认为,IV设立爱尔兰子公司IV IL的目的就是为了避税,因此对三星电子开出了706亿韩元的税单 … 随后,三星电子向法庭提起诉讼。最初,韩国低级法院支持了三星电子的该诉求,但后来被上诉法院推翻。今日,最高法院裁定三星只应承担其中的15亿韩元的公司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