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泄露用户信息500条以上 拟列入失信名单
2017 年 7 月 19 日

国家邮政局近期研究起草《快递行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列出快递企业和从业人员可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严重失信行为。其中,从业人员贩卖、非法提供或者泄露用户个人信息或者使用寄递服务信息累计500条以上的,属于严重失信行为,年度信用评定得分为零分,直接列为失信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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