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交通运输局下发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严格执行《厦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细下文简称)有关规定的通知 … 据《细则》规定:从 2018 年 5 月 1 日起,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不再接受网络车预受理登记,所有网约车平台、车辆和驾驶员,在未取得我交通运输管理局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之前,不得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细则》规定:从 5 月 1 日起,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加强路面查处力度,全面核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是否齐全,对查实存在两证不全、实际接单平台与运输证标注的平台不符、未按照要求进行注册报备等情况的车辆或驾驶员,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严格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要依规注销相应许可。